
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《促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发展专项支持政策》的通知
沪发改规范〔2023〕17号
各有关单位:
《促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发展专项支持政策》已经市政府审议通过,现印发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促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发展专项支持政策
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3年11月24日
人才政策解读:
对在生态岛生态农业、文体旅游、康养医疗等重点产业用人单位工作并承诺落户后继续在生态岛工作2年以上
的人才,经崇明推荐后,“居转户”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。
崇明其他优惠政策
应届生落户:对崇明教育、卫生、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录用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,申请落户
时加3分。
居住证积分:对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在生态岛重点发展区域工作并居住的,予以专项加分,即每满1年积2分,
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分,最高分值为20分。
人才引进:对生态岛急需紧缺的技能岗位核心业务骨干,探索经由行业代表性企业自主评定和推荐,纳入技能
人才引进 范围。
